日期:2014-12-22浏览量:
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和表达展现、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通用能力等综合技能。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
1、根据各专业的性质和特点,毕业论文的教学安排一般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期集中进行;
2、系(部)应在第五学期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课题安排和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般在第五学期末以前书面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早作准备。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的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尽可能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训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
(3)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4)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各类学生在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确定程序是: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主任审定,报教务处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动。
四、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1、格式要求:
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⑵目录;
⑶内容提要:概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中文摘要在200字左右;
⑷引言:主要包括选题缘由:对本课题已有研究情况的评述;本文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手段方法;概述研究成果及意义;
⑸正文:内容应包括设计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结果和意义的阐明等;
⑹参考文献(或资料):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⑺附录:附上主要图表资料及计算机软件等;
2、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⑴专业性: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完成应是对所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⑵应用性:毕业设计(论文)应立足于行业企业和社会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体现应用和指导价值。
⑶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应体现新的思维和新的见解,或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新的拓展。
⑷规范性: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和《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格式》要求,力求做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内容完整、语言精练。
⑸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文科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工科设计不少于5000字。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1、指导教师的条件
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宜单独承担指导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系主任审查,报教务处
备案。
⑵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工科类10名左右,文科类15名左右。
⑶在院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有关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⑴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⑵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
⑶审定学生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严格要求学生;
⑷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⑸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并对报告写出评语;
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定成绩;
⑺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培养,注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虚心接受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4、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因故缺做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敢于创新,勤于实训,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
6、热爱劳动、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七、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在主管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院、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职责分别是: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汇总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估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抽样分析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系部工作职责:
(1)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2)组织审查全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课题任务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3)定期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4)抽查评审学生外文翻译质量;
(5)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形式审查,复查成绩评定情况;
(6)评选本系(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院推荐;
(7)作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3、教研室工作职责
(1)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安排指导教师;
(2)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教学和其他有关问题;
(4)考核教研室指导教师的工作;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7)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八、答辩工作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毕业答辩工作由各系(部)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担任。
2、答辩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论文经系部审查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举行答辩会,先由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然后由学生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时间一般为10 -20分钟;
(3)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4)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和成绩,并报答辩委员会审定。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独立工作能力、任务完成情况、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评定成绩时,按学院统一的评分标准(见后),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数的15%,特殊情况应控制在20%以内。
2、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后可申请随下届补做(重修)一次。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院内进行,其间的一切费用由学生自理。
十、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调研记录本、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打印本、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2、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两周内,各系(部)、各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十一、论文格式、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论文审查表、论文封面格式要求(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