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7浏览量: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拟定于五一假期后对省内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校各类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检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二、工作安排
(一)系(部)自查(2021年5月6日-5月9日)
1.各系(部)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高函〔2021〕230号文件(附件1)要求,结合前期安全检查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要强化问题导向,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它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形成的原始资料归档完整。各系部应归档的文档材料清单(见附件5)。
3.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自查和教育厅检查期间,各系(部)应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人和实验室讲解员。
(二)学校检查(2021年5月10日-5月11日)
学校教务处对各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省教育厅入校检查(随机)
根据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接受现场检查和汇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5月9日下班前将《系(部)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7)中所有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命名为系部名称)发送至邮箱:zyjwc2869998@163.com,同时将纸质版(系主任手写签字加盖系(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A402室),联系人:赵雅。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落实,积极准备,提前落实各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资料准备和现场准备。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高函〔2021〕230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3.XXX系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校与系部)
5.试验用房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系部与实验室负责人)
6.各系(部)应归档的实验室安全文档材料清单
7.各系(部)提交材料明细表
8.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文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