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规章制度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5-03-03浏览量:

为了完善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增强系(部)活力,加大系(部)管理自主权,降低管理重心,进一步理顺院系(部)关系,明确教务处、系(部)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系(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及评审。

2、负责对新专业的评估。

3、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的立项、检查、验收和省级重点专业的推荐与管理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调研,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负责组织拟报新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材料整理,以及申报专业的教学计划、师资、实验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筹建工作。

3、负责新专业的初评工作以及本系(部)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制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汇编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审批各系(部)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总则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调整专业课程结构体系,编制本系(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

3、负责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报学院审批后实施。

三、课程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2、负责院级重点课程的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省级精品课程申报。

3、负责制定课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及修订原则,对课程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本系(部)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3、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实施方案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编写、修订和审核各课程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存档。负责课程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

四、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负责在教材征订前将教材征订参考书目发至各系(部),确保教材课前到书,并按时发放给学生。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组织教师编写教材。

2、根据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科学、合理选用授课教材,并及时报教务处征订。

五、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制定学院教师培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查各系(部)拟订的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计划。

4、负责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及培训等业务档案。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制定本系(部)师资建设规划,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2、按年度提出教师培养工作计划,报学院审批。

3、按学期提出本系(部)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计划,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六、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教学任务

(1)负责审核、汇总、统计、编印、公布全院各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教学进程表。

(2)负责全院任课教师的统筹协调。

(3)负责编印教学历。

2、课表编制及课程调度

(1)负责编排全院课程总表。

(2)负责全院课表的变更审批。

(3)负责全院调、停课审批。

(4)每学期结束前,向系(部)提供各专业、各班级的课程安排表。

(5)负责全院任课教师课时统计。

3、教学管理与检查

(1)负责制定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学院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3)负责对教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

(4)负责对各系(部)教研活动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二)系(部)职责

1、教学任务

(1)接受教务处安排的跨系(部)课程授课任务,负责安排任课教师。

(2)负责编制各学期各专业、年级教学执行计划;负责组织安排和落实本系(部)所开课程的教学任务,编制相应的课程表。

(3)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本系(部)所开课程的主讲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和上报。

2、课程调度

(1)严格控制调、停课比例,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课者,经系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由任课教师所在系将补课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学生。

(2)每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向学生和教师公布下学期所开设课程及教学进程。

(3)每学期开学前,通知有关师生本系(部)各专业课程表及教学安排调整情况,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教材发放工作。

3、教学管理与检查

(1)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包括学生上课考勤、请假审批、上课安排变更(调、停课)通知等,维护正常课堂教学秩序。

(2)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研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3)组织课堂教学检查。

(4)负责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实施与总结汇报工作。

(5)组织本系(部)教师相互听课及公开课等教学观摩交流活动。

七、实践教学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质量标准。

2、负责制定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的编制原则。

3、负责组织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

4、负责审核顶岗实习计划、协议,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相关材料。

5、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工作。

6、做好实习、实训考核的组织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的有关原则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实践性环节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

3、落实各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4、负责顶岗实习联系、拟订合作协议和实习计划,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6、负责本系(部)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本系各班级试卷的保管和实习、实训成绩的汇总。

八、考试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负责全院考试课程的组织工作。

2、负责汇总各系的期末考试安排,印制院考考试安排表。

3、负责院考课程试卷审核及印刷安排。

4、组织考场巡视抽查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或监考守则的教师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

6、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包括报名通知、考场安排、考场巡视、成绩查询、外部联络等。

7、做好试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开设的考查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及成绩汇总、审核。

2、对本系(部)开设的考试课程试卷进行审查并组织印刷。

3、根据学院确定的考试时间,作出本系各班级考试安排及确定监考教师。

4、组织本系(部)考试课程的阅卷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考试考查课成绩的电子版和纸质成绩册。

5、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类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6、做好本系(部、所)所属教研室试题库(试卷库)的建设工作。

九、成绩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全院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汇总和归档;负责学生成绩证明的审核和盖章,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审核、公布及分析、统计。

2.、负责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十、教学质量评价

(一)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教务处职责

负责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评估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反馈到各系(部)。

2、系(部)职责

负责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任课教师,并对所开课程、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二)学院教学水平评估

1、教务处职责

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和课程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各类教学评价和课程评估活动。

2、系(部)职责

负责组织本系(部)各类教学评价和课程评估活动,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十一、教学评奖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院级教学成果奖、各类教学奖的评审工作。

2、负责省级各类教学奖项的推荐和初审工作及院级各类教学奖项证书和经费的发放。

3、负责制定学院各类教学奖项管理办法。

(二)系(部)职责

1、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

2、负责本系(部)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十二、教研与教改

(一)教务处职责

1、协调全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组织院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交流、研讨活动;组织院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和教育教学研究会议等。

2、组织院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的评估和评奖活动。

3、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有关奖项的推荐或申报。

(二)系(部)职责

1、组织本系(部)所属教研室开展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做好活动的阶段性总结。

2、组织本系(部)各类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的评奖申报活动。

十三、教学档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教学大纲、分学期课程总表、考试安排表、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教师业务档案、教学建设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送校档案部门存档。

(二)系(部)职责

负责本系(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档案、考试安排表、考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选课汇总表、学生成绩总表、实习实验大纲及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必要的报教务处汇总、归档。

十四、教学资源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调度;网管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机房的建设规划、管理与教学设备维护、报修;后勤处负责普通教室的管理与教学设施维护。

(二)系(部)职责

负责本系(部)实验实训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设备维护、报修。

十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