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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07浏览量: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直发〈2020〉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制定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化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工作,通过星级党支部评定,着力推进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学校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定范围

学校所有党支部。

三、评定的主要内容

重点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等5个方面进行评定(详情见附件)

四、评定体系

星级党支部按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设置,五星级为最高级。评定体系分为: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群众评议,基础知识测试,共计100份,具体考评参见附件

五、方法步骤(详见附件)

六、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4月15日至5月15日)。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迅速行动,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自评申报(5月15日至9月15日)。学校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对标自查,查漏补缺,及时建立健全档案材料,对照标准研究确定本支部申报等级,按程序要求向学校党委申报。

3.审评验收(9月15日至10月31日)。初步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定结果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直工委。市直工委将按照程序要求对申报四星级、五星级的支部进行考核评定。

4.挂牌授星(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星级(含)以下的党支部由学校党委命名授星,五星级党支部由市直工委组织挂牌授星。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下切实把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作为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支部的具体措施,细化具体化程序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学校将根据时间进度安排统筹抓好监督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