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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日期:2023-12-07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四)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1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七)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不再参与竞争申报。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受理时间及地点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30。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30。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A411室。

四、咨询电话

科研处崔老师、李老师0371—86561692

附件: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