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9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弘扬办学特色及成就,为学校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全校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根据《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拟对符合标准的新闻稿件发放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费发放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外新闻从业人员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播的正面宣传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的各类新闻报道作品。
二、新闻稿件统计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日。
三、新闻稿件统计范围
(一)内宣平台包括:
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抖音账号、视频号。
(二)外宣平台包括:
1.国家级媒体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级别的新闻媒体。
2.省(部)级媒体
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省广播电台、河南宣传教育网等省(部)级媒体。
3.市(厅)级媒体
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等市(厅)级新闻媒体。
凡在以上平台正确和正面宣传报道学校党的建设、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方面的作品,一经采用,均可申报。
四、稿费申报
稿费采取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申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校领导审批方式进行。一篇稿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作者、部门共同撰写的,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并分配稿费。具体稿费参见附件1《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修订2022)》。
五、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确认过的附件2《2023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新闻报道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并附纸质媒体的原件及复印件,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播发通知单及复印件,网络媒体的下载打印页面,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综合楼3楼东3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mdvtcxmt@163.com。过期不再接受申报,造成稿费不能发放后果自负。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396—2869886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