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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21浏览量: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以全校团的基层团总支为重点,团员人数较多的新生团支部参照执行。2023年7月以前成立的团支部也须参加。

二、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

二级学院团总支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应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班级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

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本组织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1. 现场述职与书面汇报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主要采 取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前,基层团组织向上级团委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2. 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 基层团组织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上级团委述职,现场述职一般应以上级团组织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

3. 党团组织与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上级团委可以对

下级基层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可邀请有关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听取述职的上级团委负责人应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 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相结合。上级团委根据实地考 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下一级团组织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视情况占一定比例。述职评议结果应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一致,团(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于所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应将评议结果区分等次向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4年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

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1. 细化实施举措。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定办法》,并研究细化制定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要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基层团组织延伸。要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跨一至两级参与,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 严格组织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学院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前,要对各基层团组织“智慧团建”、 团员发展、青年大学习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要围绕本组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评议结果应于组织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一致,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重实效。

3. 抓好总结整改。基层团组织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 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上级团组织要经常性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 度述职评议内容。请各学院团总支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800字以内)、《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及团总支书记书面述职报告报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

联系人:姚江帆 邱果

电子信箱:zmdzyjsxytw@126.com

附件:1.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

共青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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