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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上交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日期:2024-06-28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必须由单位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交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

二、上交方法

各二级单位统一收取相关证件并如实填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收交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mdzyjsxyrsc@163.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备案。

确因证照丢失等原因无法上交的,请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手续,并开具注销证明,将注销证明交至人事处,已将证照上交的,请在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三、使用办法

因私出国(境)的,需要填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领取证件审批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凭此表领取相关证件。因私出国(境)返回后,10日内(从入境日起算)将证照交回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审核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主动上交,做到不漏一人,应交尽交。进一步督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办理完毕及回国(境)后将因私出国(境)证照按时交护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坚持做到“零持有”。

(二)按时报送。请各单位将收取的证照和有关表格纸质版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交人事处206办公室,同时把《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收交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mdzyjsxyrsc@163.com。

联系人:孔皓

联系电话:0396-2869928

人事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