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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24-04-10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接市社科联通知,2023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类著作(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在地市级以上公开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类论文,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被省级以上机关转载或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有价值的社科类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的需附复印件),市级以上新闻网站(客户端)理论频道刊发且点击量较高的理论文章。

2.驻马店市(含中央、省驻驻單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等。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取前6名。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5.其他:非上年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和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论著新版本、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各类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所具备的基本标准是:

著作:在研究现实或历史问题上有创新,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学科建设或解决理论或现实问题有相当的作用和贡献。

教材:结构有突破,内容有新意,逻辑严密,资料准确,对教学、科研有重要实用价值。

文物研究:科学翔实反映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特点,总结发现其规律、内涵或科学、历史、艺术的价值,研究有新认识或在文物保护方面有新方法。

科普读物: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可读性和应用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重要作用和贡献。

工具书: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比较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志书:体例完善,资料翔实,特点鲜明,记述准确,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论文:能够科学地论证和回答所提出的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观点、内容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调研报告:能够抓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领导和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和科学分析,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和措施。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被采纳后有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党委、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全市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

报送材料按个人申报表、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含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网站采用含文章上报网上全景截图材料;采用材料含被采用证明、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8份,每项成果纸质材料报送(原件1份、著作7本)时单独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内容为姓名、单位、电话、成果名称)内。

成果纸质材料、院系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成果材料PDF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汇总表WORD以“院系”命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于2024年4月16日报送至科研与信息化处4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科研与信息化处

2024年4月8日